信件主题: | 孙女士-西安私企公积金缴纳10个月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吗? | ||||
来信人: | 孙女士 | 来信日期: | 2021年07月28日 | 来信编号: | SZXX202107290003 |
信件内容: | 你好,我想咨询一下我在西安缴纳的公积金,已经缴纳10个月,可以在安康公积金贷款吗?贷款额度是多少? | ||||
信件回复: |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:孙女士,您好!账户建立后连续正常缴存的职工(陕西省)都可以申请购房贷款,根据安房金管发〔2019〕1号文件,企业、个体工商户(含异地)缴存职工申请住房贷款,公积金余额不足3万元(含3万元)的,申请住房贷款金额不得高于公积金余额的12倍,同时需有一名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作为担保人。如还有疑问请致电:0915-3269590进行咨询。 | ||||
办理情况: | 已办结 | ||||
回复单位: |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| ||||
回复时间: | 2021年07月29日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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